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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名后以前的名字还能不可以用?
释义
    以前的名字在改名后是不能再使用的,改名字的应当是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
    一、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程序
    给孩子改名字需要的程序有:1、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学校人事部准予变更的证明等证明材料。3、经现场审查后由登记机关审批。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身份证如何改名字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上可以改名字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不是需要父亲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父亲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的手续是: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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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