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的官司怎么打 |
释义 |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一、房屋确权诉讼都需要哪些资料 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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