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邢台作品自愿登记需要材料 作品自愿登记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作品自愿登记作品说明书;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申请表. 二、邢台作品自愿登记受理条件 1、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在河北省辖区内的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 2、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在河北省辖区内的合作作品作者或著作权人 3、营业执照上营业场所所在地在河北省辖区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三、邢台作品自愿登记受理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1994年12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四、邢台作品自愿登记受理流程 1.凡户籍在河北的公民以及在河北省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都可申请对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免费登记。 2.申请登记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和一定的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