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这边是成都,现在疫情有一些严重,所以教育局已经让很多补习机构停办了请问我该怎么举报呢? |
释义 | 举报教育机构的方式: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我是校外补习班雇的大学生老师给学生补习班。疫情期间,这个校外补习班的补习班被举报了。我会参与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补课可以去当地疫情防控中心举报。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我的一个朋友开我的车违章了很多,他现在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交通违章处理不是一定要车主本人去,一般驾驶人携带资料去处理就可以的,但是如果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建议亲自去处理违章,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我校周末集体补课我们抱怨教育局也没用,学校还是补课,很多同学都不满意 违规补课举报如下:1、补课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2、补课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学校这样属于违规,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机构投诉;3、补课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还可以写信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是什么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亲戚户口落在我家,现在想让他搬出去,但她拒绝搬出去。我该怎么办? 户主可以要求户内人口将户口迁走,但以协商为主,无法强制迁出。户主往往也是该房的产权人,若对方没有产权,作为产权人有权要求该房内没有产权的人员将户口迁走。户口问题法院不单独受理。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户口迁出办理材料有哪些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我想改名字,派出所以名字不是为了背公序良俗,我该怎么办? 如果派出所不给改名字,可以到派出所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但是投诉前首先要看,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所导致的不通过,关键是看你是否符合改名的条件,如果符合改名的条件,派出所当然会给改名字,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会同意申请。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每个人都用于姓名权,可以依法使用、更改自己的姓名,在更改姓名时需要依照相关法律古井,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只要符合规定的,就可以到派出所进行姓名变更。一、改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改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2、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3、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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