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补贴学位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费学位补助指的就是国家出的一些费用,对于学位的补助,如果说一个人有了这样的补助,说明这个人的学习成绩比较好一些,所以才能得到这样的奖学金或者是学习的补助,也可能是因为这个人的家庭实在是太困难,没有这些补助,根本就是学习不下去了。为加大扶持力度,制定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在本级教育经费中设立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的同时,积极探索既委托民办学校公费学位,又在学位补助外准予民办学校收取一定学费的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生均收费标准,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费学位补助法制化。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1、贴补(多指财政上的)。 2、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 3、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