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对执行回转指导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109.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 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 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 制执行。 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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