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决书下来的执行流程,具体如下: 1、到原承办人那索要一份案件已生效的文书手续; 2、带齐原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大厅填写一份执行申请表; 3、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申请,必须提交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的委托授权书,并附当事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判决生效后,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履行期之后,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上诉的方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