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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释义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要妥善保管医疗费用的票据原件,尽量要求受伤者出具收条。交警部门的保证金、预付金应及时转入伤者医院账户,并查询剩余数额。只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避免垫付其他费用,以免后期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应根据正式票据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1、直接垫付的医疗费用保管好票据原件,直接支付给受伤者的钱款尽量要求伤者本人出具收条。
    2、缴纳在交警部门的保证金、预付金及时转入伤者医院账户,对于未转或未用完部分在事故民事赔偿前及时查询获知剩余数额。
    3、最好只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对于聘请护工费用、食宿、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如非紧急,尽量不要垫付,这么做并不是意味着不保护伤者,而是避免日后赔偿环节(如调解、诉讼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其个别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或自行赔偿标准过高,在后期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时只能自认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结语
    垫付医疗费用时,请保管好票据原件,并尽量要求受伤者本人出具收条。及时转入伤者医院账户的保证金、预付金,需查询剩余数额。对于非紧急的护工费用、食宿、交通费等其他费用,最好不要垫付,以避免后续赔偿环节的麻烦。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医疗费用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和相关证据确定,交通费应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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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