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关系的一般法律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家庭关系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