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到期怎么实现债权 |
释义 | 债权质押到期有两种情况:一是出质债权先到期,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二是被担保的债权先到期,质权人需等待出质债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质权,否则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两种情况: 1、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方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方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方债务人向质权人或出质人清偿时,需要经过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特定物上,质权的性质从权利质权转化为动产质权,质权人可按照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行使质权。 2、出质债权后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先到期。质权人须等待出质债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质权,否则第三方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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