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议消费者在存包时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如果包内有贵重物品,可以先向保管人员说明。否则消费者如因所存物品遗失而与经营者打官司,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后果。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因存包丢失而与经营者产生纠纷的案例很多。而在实践中,由于消费者常常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所存物品的价值,往往很难进行有效索赔。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存包时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如果包内有贵重物品,可以先向保管人员说明。否则消费者如因所存物品遗失而与经营者打官司,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顾客在超市存包的行为应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