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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重墙拆除的后果法律
释义
    承重墙拆除法律后果如下:1、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当事人拆除承重墙的侵权行为危及同楼层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对方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擅自拆改承重墙等承重结构,危及建筑物安全,可能导致墙体开裂甚至房屋坍塌危险的发生,使整栋楼变成危楼,影响重大的,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承重墙拆除法律后果
    损耗承重墙体即是破坏了所在建筑的抗震,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拆除承重墙法律责任
    拆除承重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拆除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被侵权人可以追究拆除者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拆除的行为导致楼房成为危楼或者直接倒塌、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拆除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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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