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则由学校和致使孩子受伤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有证据证据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学校不承担责任,由致使孩子受伤的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 一、孩子在看护班受伤谁的责任 孩子在看护班受伤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1、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由于学校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 2、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受伤的,则学校能够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却有监管不力,可以要求学校责任,至于责任多少会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现有证据进行划分。 二、住校生被打学校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住校生被打学校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且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教育职责导致孩子被打的,则学校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大学校被打,只要不是学校的教职工打的学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由于学校以外的第三人打的,则学校也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只需要在没有尽到安全管理、教育职责的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 三、小孩打架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方法包括以下三点,分别是: 1、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