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第一种是以职权划分,可分为政策制定志愿者、直接服务志愿者及庶务类志愿者; 2、第二种是以时间性划分,简易可分为定时性志愿者及临时性志愿者; 3、第三种是以服务类型划分,可分类为福利类志愿者、教育类志愿者及文化类志愿者等; 4、第四种是以服务内容划分,可分为行政性志愿者、专业性志愿者及辅助性志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