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占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继承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执行遗嘱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 5、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一、房屋继承能选择放弃吗 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只要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放弃房屋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房屋继承人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房屋的遗产继承可以选择放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转继承的条件 转继承的条件为: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遗产继承是否可以放弃 遗产继承可以放弃。遗产的继承属于权利,而不属于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放弃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遗产的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是配偶、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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