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属于本人是原固定工,而且你的社保缴费年限远远少于“视同缴费年限”,并且缴费年限还与最低缴费年限差距很大,因此你退不了休,只有档案才会证明你的账户前工龄。如果你所在地区属于大中城市,当地档案管理比较完善,就到当地档案馆查询你当年就业哪年当地当时劳动局计划招工名单,如果能够查到,档案馆复印盖红章,社保局就认可,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另:国营企业到市档案馆,大集体到区档案馆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