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使用网页链接或者网页链接 10月26日,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开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验收。该系统能够实现从业资格证件网上征订和打印,已发证件信息上传和统计及证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信息的全国互联互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