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拒绝,但是有些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生产经营需要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