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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中,新的普通法与旧的特别法相冲突,该如何适用?
释义
    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中,新的普通法与旧的特别法相冲突,该如何适用?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中,新的普通法与旧的特别法相冲突,该如何适用?由有权决定的机关确定如何适用。《立法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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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