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的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土地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保证合同的要求内容 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担保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 二、怎么约定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条款 约定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条款的方式:抵押双方订立签订书面协议,且协议应当明确被担保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以及担保范围等内容。然后,应当对抵押权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抵押合同不生效。 三、动产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需要注意: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