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卫生十二项是哪些 |
释义 | 公共卫生十二项是: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均可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针对所有居民开展的、与健康有关的教育活动,如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社等方式,都是居民健康教育受益的途径。 3、预防接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供接种的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卡介苗、乙肝、脊灰灭活/减毒、百白破、A群流脑、A+C群流脑、麻腮风、乙脑减毒、甲肝减毒、白破、新冠等疫苗。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健康问题处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所有孕妇从怀孕到产后的42天,都可以享受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年满60岁及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65岁及以上的常住老人,每年都可在站点享受一次集体的免费体检,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肺功能、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B超、中医体质辨识等项目。 7、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站点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随访服务及血压测量;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站点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随访服务及空腹血糖测量。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辖区内所有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缓伴精神障碍。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所有确诊的肺结核患者都可享受健康管理服务。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我国法定传染病有3大类40种,任何居民和单位对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都不能隐瞒,必须尽快上报给就近就近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以防疫情扩散。 11、中医药健康管理;0-36个月的常住儿童,在6、12、18、24、30、36个月时,医生指导家长进行儿童饮食起居、穴位保健等中医药健康保健。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通过中医体质辨识,对情志、饮食、起居、运动、穴位保健等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 12、卫生监督协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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