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9层以上民用住宅建筑的客梯、水泵等应该按照一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一般情况下,是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由建筑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来确定这个建筑物的供电方式,确定如何配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