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可以直接开具或到税务局代开专票。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当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的时候,个体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个体户也是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个体户的年销售额超过5000000后,还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体户也要注意自己的开票行为。个体户可不要认为,自己可以随意开具发票。个体户如果有虚开的行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当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个体户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个体户在开具发票方面,和企业的要求没有两样。个体户在成立的时候,也是可以领取税盘,开具发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