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西安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7月-8月)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西安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三、西安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照片
 四、西安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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