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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进度自己能不能自己查询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查询工伤认定情况,可以直接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统筹地区一般为用人单位所在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由其工伤科办理。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衍生问题:
    自己去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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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