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辞职报告交给谁?
释义
    法律分析:必要的话将辞职申请递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试用期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彼此了解的阶段,是为了日后更好的完成工作。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辞职意向,同时公司也有关于辞职的特殊规定,则应当按照公司的具体规定办理,《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规定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方式。若公司没有特别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以口头方式提前通知辞职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8: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