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职报告交给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必要的话将辞职申请递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试用期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彼此了解的阶段,是为了日后更好的完成工作。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辞职意向,同时公司也有关于辞职的特殊规定,则应当按照公司的具体规定办理,《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规定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方式。若公司没有特别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以口头方式提前通知辞职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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