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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在什么时候可以中止履行
释义
    法律分析:发现存在不安抗辩情形;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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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