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租房一定要签合同吗 |
释义 | 如果要续租的话经过双方的协商没有人提出异议,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这个时候可以不签续租合同。 一、商铺到期房东不续租 房东不愿续租肯定是有原因的,你可以找机会跟房东谈谈,为什么不愿意跟你续租。 假如是房东问题:房子不在出租,改为他用等等这些无法阻挡的原因,租户是没办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租是双方自愿的。只能寻找新房子租赁。 假如是你的问题:你个人存在某些问题让房东不愿租给你房子,你可以让房东指出,保证以后改正,协商之下可能有续租可能。 假如是合同问题:一般就是房东想涨房租等等,这需要你们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 二、房租拖欠多久可以收房 房租拖欠多久可以收房要依据签订的租赁协议办理。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承租人应搬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三、公租房申请人名字能改吗 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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