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派出所刑讯逼供怎么提供证据
释义
    一、派出所刑讯逼供怎么提供证据
    刑讯逼供应这样举证:首先,医院的伤情证明可证明当事人受到了伤害;其次,当事人的证言或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所受伤害是由刑讯逼供导致。最后,举证责任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
    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刑讯逼供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