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照扣分必须提前15天 |
释义 | 没有规定需要提前十天去扣分,但是必须在本记分周期把违法行为处理掉,否则违法行为的记录就会转于下一个记分周期,导致下一个记分周期不是从0分开始记分。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周期都是12个月,从领证的时间开始计算。例如:在2019年9月9日领的驾驶证,那么这个驾驶证的记分周期的时间到2020年9月9日23时59分59秒截止,交警的清分系统就会自动清分。驾驶证都是以0开始记分,直到记到12分为止,就需要接受相关的处罚。 办理驾驶证的记分时间:虽然办理记分没有规定一定要在驾驶证清分前去,但是如果有时间还是在清分前一些时间去办理比较好。 因为交警的系统会存在延迟和其他原因导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办理完违法行为记录,就会转入下一个周期。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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