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般来说只能采取股权转让的形式进行,但是象你们这种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达到目的,第一、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注销公司并进行清算第二、对公司进行减资程序,但需要注意保障债权人利益第三、可以保留原公司的基础上进行公司分立,具体如何操作建议你们方便的时候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