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风险 |
释义 |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风险包括下列方面: 1.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2.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的 1、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机关核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这就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纳税人为申报缴纳税款,那么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纳税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 2、契税滞纳金的适用比例 根据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的规定来说,凡税款滞纳这类的行为是发生在2001月30前的,按照原来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另外就是,税款滞纳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那么就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契税滞纳金的缴纳法 纳税人应该从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十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没有按时交纳,那么滞纳金就是每日增加缴纳万分之五。 二、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收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体制等内容,任何应税产品不纳税,不按规定的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都是对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所谓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规,逃避缴纳应缴纳税款义务的行为,其结果会使国家税收受到影响,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不具有这种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比如过失行为,则不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三、房屋买卖签订阴阳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虽然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可以给合同双方带来较大利益,但因规避税收监管、骗取贷款等行为一般会导致该条约定无效或合同无效,同时亦往往是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所以对于合同双方均存在比较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政责任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责任风险:如合同双方因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缴纳税款的金额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即逃税罪定罪标准的,一旦被发现,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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