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却无法过户可以办理公证。享有产权的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签订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