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军人家属可以离婚。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特别保护。如果是其配偶提出的,就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办理离婚;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按正常离婚程序进行办理,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配偶提出离婚则无需经过军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但是,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是平分,即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六十三条 军人应当配套穿着军服,佩带军衔、级别资历章(勋表)等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军服的配套穿着和标志服饰的佩带见附录五,标志服饰的缀钉方法见附录六)。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重大纪念、庆典活动,通常着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要求,着服役期间的军服,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