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领结婚证可以跨区吗 |
释义 | 可以跨区,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办理暂住证,并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凭有关证明到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办理。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前的”声明“一栏签名或指纹。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仍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扩展资料: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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