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清税证明是第一步,就是在注销前,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把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都履行完毕。之后还有清算阶段,接受注销检查。当然,无发票,无欠税,直接简易注销。 清税证明是企业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证明。注销税务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中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税务注销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