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职需要书面形式吗 |
释义 | 试用期离职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离职申请的形式不限,书面、口头均可,但为便于保存证据而言,建议还是以书面形式为宜。 如果试用期超过1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可以以不签订合同为由直接离职,无需跟公司申请。并可以要求从次月起,由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