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2、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一、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无房可以申请安置房吗 无房户可以申请安置房,但申请难度较大。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一般来说都是优先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只有存在空余的安置房的情况下,才会允许无房户申请。目前安置房申请和审批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都有的不同的要求。无房者也可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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