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了21天自离有工资吗 |
释义 | 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 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一、请病假多久算自动离职 请病假不会自动离职,请病假与自动离职是没有关系的。具体如下: 1、职工因病请假的天数会计入医疗期,医疗期满以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的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2、医疗期已满仍继续休病假的员工,公司也有权利解除他的劳动合同,无论请多长时间的病假都与自动离职构不成关系。 一、自动离职如果满足下列条件有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职工违约离职需赔偿的费用如下: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因旷工除名算视同工龄吗 因旷工除名算是视同工龄。 如果企业职工在实施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后,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其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连续工龄,可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根据相关规定,在职员工为提升专业技能,在职时考取了国内研究生或者国外高校研究生学满归国的,研究生时期算作工龄。 员工在治疗期的工龄是可以累计的,员工工龄长的治疗期也很长,3到24个月不等,员工在治疗期时,停工离岗的阶段同样是要计算工龄的。员工在6个月治疗期内时,计算为本单位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治疗期的,不计算为本单位的连续工龄,只计算累计工龄。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不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