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北京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
释义 |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直接申请仲裁。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一、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该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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