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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符合使用的初审意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提供基础测绘成果。
    

法律客观:
    


    《测绘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国家依法保护测绘成果的知识产权。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管单位。测绘成果汇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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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