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普票的话,是可以直接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的。  如果是专票的话,月内是可以自行作废的。如果是跨月就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抵扣联在谁的手里,就由谁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有了信息表才可以开具红字专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