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条件的,由申请人携带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例如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占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