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非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分析 十八周岁拥有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拓展延伸 选举制度中的公民权利和责任 选举制度中的公民权利和责任是指在民主社会中,公民享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公民的投票权使其能够参与政治决策,通过选举来选择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府和领导人。而被选举权则赋予公民成为政府和领导层的一员,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机会。然而,这些权利也伴随着责任。公民需要积极参与选举过程,了解候选人的政策和背景,以做出明智的选择。此外,公民还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积极参与社会事务。通过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公民能够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繁荣的社会。 结语 成年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任何歧视。选举制度赋予公民重要权利和责任,参与政治决策,选择代表利益的政府和领导人。被选举权使公民有机会为社会贡献。然而,这些权利伴随着责任,积极参与选举,了解候选人政策,履行义务,共同建设公正繁荣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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