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若被保险人在未知情况下购买了该险种,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补交差额保费,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一方订立合同,对其与合同有关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对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及时通知的,由此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部分,保险人可以不予赔偿。”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补交差额保费,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因此,在购买风湿性关节炎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情况和病史,避免因未如实告知而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