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行为是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社会意义: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2、法律性: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3、意志性:由人实施并由人的意志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认同和选择。 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须有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追认; 2、行为人所为的意思表示须与其真意符合,且无欺诈、威胁、强迫、虚假、乘人之危以及重大错误等瑕疵; 3、行为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 4、行为本身及标的须不违法; 5、行为的目的须在客观上能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