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资源土地部门批准自建房面积以外进行建设用地包括花园硬化等都属于违建的。按现在国家土地政策要求,花园硬化土地同样也要进行申请审批,经自然资源土地部门批准才能建设。一经巡查航拍_日常网格巡查发现,都要立即阻挡建设并上报土地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措施拆除恢复原貌。 一、民法典小区围墙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公共设属于业主共有。 而民法典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等重要事项规定必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因此要拆除围墙等公共设施,只有经过业主共同表决同意,就可以拆除了。 二、随意将绿地硬化属什么行为? 私自硬化绿化带等行为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根据2016年最新修订的《南宁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攀折、刻划树木,擅自采摘花果,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破坏植物根系。 (二)在树上张贴广告、悬挂广告牌等物品,在绿篱上晾晒衣物和其他物品。 (三)擅自在城市绿地内铺设硬化地面。(四)在城市绿地内挖沙取土、造坟修墓、打砖、种菜、用火、倾倒污水、垃圾、渣土等。 (五)损坏树木支架、护栏、座椅、园灯、建筑小品、给排水设施等。 (六)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此外,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违反之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行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