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的程序如下: 1、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2、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