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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取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释义
    提取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提取条件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综上所述,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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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9: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