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个案件的情况您说的比较简单,我不便于全面的解答您的提问!但是有两点我可以回答您!一、这件案子当时是否报警,公安是否立案,如果报案、立案了,那么公安应该将其列入追逃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如果您们当时没有报案,公安就不存在立案,那么追究 犯罪嫌疑人 刑事责任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